一起47歲老電工觸電死亡事故的反思
透過這些事故的背后,總能發現安全規程制度執行不嚴、安全教育培訓不真、安全技術交底不實、安全監督檢查流于形式……如果這些規定動作能認真得到落實,很可能挽救一個鮮活的生命。
2018年7月15日,深圳市某商鋪維修壁燈的1名47歲的老電工,在吊頂內進行維修作業時發生觸電事故,當場死亡。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110萬元,主要為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損失費、喪葬費。調查報告查明,事故調查組認定此起事故性質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
通過事故調查,還原出的事故現場讓人不寒而栗:“電是經死者吉x壇臉部下頜及左手虎口流過導致觸電。”工作人員發現作業電工時,“用手心觸摸了維修工的后頸,感覺維修工的身體是冰涼的,就伸頭往前看,看到維修工穿著平常人穿著的衣服,腳上穿了一雙涼鞋,手上沒有帶手套……”
而推理出的事故原因竟然如此簡單:“死者應為在攀爬平臺時下頜觸碰帶電導線線頭,而同時左手抓住了電源線金屬保護管,從而構成了導電回路,導致電擊(觸電)死亡。”
事故發生的過程是這樣的:配電箱總開關合閘、控制裸露線頭的開關事故時合閘→→變壓器接線端火線未接、帶電的裸露線頭→→死者在攀爬平臺時下頜觸碰帶電導線線頭→→觸電死亡。
開關未分閘、帶電的裸露線頭、人員攀爬時觸碰帶電導線線頭、老電工冰涼的遺體、悲傷的親人……勾勒出一幅令人心疼的人間慘劇。我們不禁反問,從接到維修指令到具體檢修,這么多環節,竟層層失效,究竟是為什么?
如果把以上導致觸電事故的因素用連鎖的多米諾骨牌來描述的話,那么只要能移去中間的一塊骨牌,那該起觸電事故或許不會發生:
如果作業者能辨識出帶電作業誤碰觸電風險,能切斷電源,停電作業,或許悲劇可以避免;
如果老電工安全防護用品使用到位,監護人員監護到位,或許鮮活的生命不會消逝;
如果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員,能嚴格執行規程制度,按規程規矩辦事、拒絕違章,或許觸電風險完全可以預防。
可惜事故沒有如果,只有冰冷的后果!!!冰冷的現實刺疼了我們這些電工從業者:47歲的老電工Z終還是走上了一條不歸路。“老電工(死者)在未切斷電源和未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,冒險進行壁燈(光管)變壓器的維修作業時而導致觸電死亡。”
據調查報告顯示,死者所在的企業“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、安全教育培訓制度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、安全用電管理制度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,制定了高空作業人員和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交底文件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,發放了勞保用品,簡單記錄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。”可惜的是,即使這樣好的企業,這樣看似制度齊全的管理,但是僅僅因為一次沒有很好的執行制度、落實安全措施,結果等于零;悲哀的是,即使這么多齊全的制度,卻沒有確實有效的規定為“電工的生命安全”保駕護航,有何意義?不出問題的企業不代表沒有問題,出了事故的企業一D有大問題。一堆堆制度規定,出了事故以后,只不過是一堆紙,或許只是企業逃避責任的說辭罷了,但是企業的主體責任是逃不了的,事故企業還是難辭其咎。此次事故給企業的罪名是:“未對死者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項告知,死者在吊頂內從事電氣維修作業時,沒有安排作業監護人員,沒有嚴格落實從事電氣維修作業人員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……”
逝者已遠去,生者尤努力。我們活著的人,千萬別把別人的事故當成故事,“一人出事故,萬人受教育”,只有認真吸取事故經驗教訓,有效辨識風險和落實預防預控措施,才能真正的避免觸電傷害,但愿悲劇不再上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