觸電傷害的影響因素
(1)電壓
當人體電阻一D時,電壓愈高,通過人體的電流愈大,觸電傷害危險性就增加。從安全用電方面考慮,一般把250伏以上的電壓稱為高壓,把250伏以下的電壓稱為低壓。40伏以下的電壓,由于其引起觸電傷害的危險性很小,被稱為安全電壓,我國通常采用36伏、24伏和12伏為安全電壓。
但是,安全電壓并不能經常保證絕對安全,當其它因素發生Z不利的影響時(如人體電阻很小),即使安全電壓也會引起觸電傷害事故。
(2)頻率
同一電壓下電流頻率不同,引起的觸電傷害程度不同。頻率為50-60hz的工頻電流造成的觸電傷害Z為嚴重。低于或高于上述頻率范圍時,危險性相應減小。2000hz以上死亡危險性降低,造成的觸電傷害主要是灼傷。25hz以下,人體可以耐受較大的電流。
據資料介紹,人體的感知電流,在50hz交流情況下為0.6-1.5ma,而在直流情況下則為5-7ma,使手部肌肉產生痙孿的電流,在50hz交流情況下為5-7ma,而在直流情況下則為52-80ma。可見,直流情況下,人體耐受電流,比50hz情況下大約增加5-10倍。
(3)電流
在同一頻率下,通過人體的電流愈大,造成的觸電傷害程度愈嚴重。據資料介紹,在工頻下,通過人體的電流達1ma時,人手輕微顫抖,開始有觸電感覺;電流達5ma時,手部肌肉開始發生痙孿;電流達10ma時,手指尖到手腕劇痛,手已難于擺脫帶電體,但尚能擺脫; 電流達20-25ma時,人體不能自主,完全無法擺脫帶電體,而且開始感到呼吸困難;電流達50-80ma時,心室開始顫抖;電流達90-100ma時,產生呼吸麻痹;電流達100ma以上時,即能致人死亡。因此,有人把交流電10ma和直流電50ma稱為安全電流,因為在此電流下,人體尚能擺脫帶電體,不至于造成嚴重的觸電傷害。
(4)電流通過人體的時間
相同頻率的同值電流通過人體,時間愈長造成的觸電傷害程度愈嚴重。電流持續通過人體的時間,一般不得超過心臟搏動周期。
由此可見,在同樣50ma電流通過人體的情況下,如果通電時間少于240毫秒,人體僅有感知反應;當通電時間為240-1500毫秒時,人體產生非致命的病理反應;當通電時間大于1500毫秒時,就有死亡的危險。
由于電流和時間這兩個因素必須結合起來考慮,因此不少科學家提出了能量極限理論。柯賓和布林克曼等人根據試驗結果,提出人體經受電擊時的允許能量極限為50毫安·秒,即q=it=50毫安·秒;美國的達爾基爾通過試驗,以心室開始顫動作為人體觸電傷害的限度,提出電擊時間和電流的關系式為:
i2t=0.027安2·秒
(5)人體電阻
在帶電體電壓一D的情況下,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大小取決于人體電阻的數值。人體電阻實際上是一種阻抗,包括 皮膚電阻、內部組織電阻及不同組織之間的電容。人體電阻不是一個固定值,它隨著人體的生理、物理狀況而變化。
皮膚潮濕、出汗、損傷或帶有導電性粉塵,會使人體電阻顯著減小;通過人體的電流愈大,持續時間愈長,會增加人體發熱出汗,降低人體電阻;觸電電壓增高,人體表皮角質層有電解和類似介質擊穿的現象發生,會使人體電阻急劇下降。人體電阻的變化范圍很大,從幾百歐到幾萬歐,在安全用電計算中,一般取值為1000-1500歐。
(6)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
觸電時受到的傷害程度與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關系很大。電流通過中樞神經,會引起中樞神經強烈失調而導致死亡;電流通過頭部,會使人立即昏迷;電流通過脊髓,會造成人體癱瘓;電流通過胸腔,會引起心臟機能紊亂,發生心室顫動,破壞心臟正常的泵血功能使血液循環中斷,致人死亡。
可見,電流通過接近心臟的部位Z為危險,例如觸電時,電流如果從一手進入,從另一手流出,或從一手進入,從一足流出,因電流都經過心臟地區,會造成致命危險;如果從一足流入,從另一足流出,則造成的觸電傷害程度較輕。
當人體電阻一D時,電壓愈高,通過人體的電流愈大,觸電傷害危險性就增加。從安全用電方面考慮,一般把250伏以上的電壓稱為高壓,把250伏以下的電壓稱為低壓。40伏以下的電壓,由于其引起觸電傷害的危險性很小,被稱為安全電壓,我國通常采用36伏、24伏和12伏為安全電壓。
但是,安全電壓并不能經常保證絕對安全,當其它因素發生Z不利的影響時(如人體電阻很小),即使安全電壓也會引起觸電傷害事故。
(2)頻率
同一電壓下電流頻率不同,引起的觸電傷害程度不同。頻率為50-60hz的工頻電流造成的觸電傷害Z為嚴重。低于或高于上述頻率范圍時,危險性相應減小。2000hz以上死亡危險性降低,造成的觸電傷害主要是灼傷。25hz以下,人體可以耐受較大的電流。
據資料介紹,人體的感知電流,在50hz交流情況下為0.6-1.5ma,而在直流情況下則為5-7ma,使手部肌肉產生痙孿的電流,在50hz交流情況下為5-7ma,而在直流情況下則為52-80ma。可見,直流情況下,人體耐受電流,比50hz情況下大約增加5-10倍。
(3)電流
在同一頻率下,通過人體的電流愈大,造成的觸電傷害程度愈嚴重。據資料介紹,在工頻下,通過人體的電流達1ma時,人手輕微顫抖,開始有觸電感覺;電流達5ma時,手部肌肉開始發生痙孿;電流達10ma時,手指尖到手腕劇痛,手已難于擺脫帶電體,但尚能擺脫; 電流達20-25ma時,人體不能自主,完全無法擺脫帶電體,而且開始感到呼吸困難;電流達50-80ma時,心室開始顫抖;電流達90-100ma時,產生呼吸麻痹;電流達100ma以上時,即能致人死亡。因此,有人把交流電10ma和直流電50ma稱為安全電流,因為在此電流下,人體尚能擺脫帶電體,不至于造成嚴重的觸電傷害。
(4)電流通過人體的時間
相同頻率的同值電流通過人體,時間愈長造成的觸電傷害程度愈嚴重。電流持續通過人體的時間,一般不得超過心臟搏動周期。

由此可見,在同樣50ma電流通過人體的情況下,如果通電時間少于240毫秒,人體僅有感知反應;當通電時間為240-1500毫秒時,人體產生非致命的病理反應;當通電時間大于1500毫秒時,就有死亡的危險。
由于電流和時間這兩個因素必須結合起來考慮,因此不少科學家提出了能量極限理論。柯賓和布林克曼等人根據試驗結果,提出人體經受電擊時的允許能量極限為50毫安·秒,即q=it=50毫安·秒;美國的達爾基爾通過試驗,以心室開始顫動作為人體觸電傷害的限度,提出電擊時間和電流的關系式為:
i2t=0.027安2·秒
(5)人體電阻
在帶電體電壓一D的情況下,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大小取決于人體電阻的數值。人體電阻實際上是一種阻抗,包括 皮膚電阻、內部組織電阻及不同組織之間的電容。人體電阻不是一個固定值,它隨著人體的生理、物理狀況而變化。
皮膚潮濕、出汗、損傷或帶有導電性粉塵,會使人體電阻顯著減小;通過人體的電流愈大,持續時間愈長,會增加人體發熱出汗,降低人體電阻;觸電電壓增高,人體表皮角質層有電解和類似介質擊穿的現象發生,會使人體電阻急劇下降。人體電阻的變化范圍很大,從幾百歐到幾萬歐,在安全用電計算中,一般取值為1000-1500歐。
(6)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
觸電時受到的傷害程度與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關系很大。電流通過中樞神經,會引起中樞神經強烈失調而導致死亡;電流通過頭部,會使人立即昏迷;電流通過脊髓,會造成人體癱瘓;電流通過胸腔,會引起心臟機能紊亂,發生心室顫動,破壞心臟正常的泵血功能使血液循環中斷,致人死亡。
可見,電流通過接近心臟的部位Z為危險,例如觸電時,電流如果從一手進入,從另一手流出,或從一手進入,從一足流出,因電流都經過心臟地區,會造成致命危險;如果從一足流入,從另一足流出,則造成的觸電傷害程度較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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